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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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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多嘴!”

    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!

    一接过饮料,赫敏就红着脸,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:

    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,每天一起床,就要一起出发的pao(跑)友。

    “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,获得青铜礼盒一只,打开青铜礼盒,获得小熊内内一条!”

    不会无声施咒。

    于是……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!

    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?

    拽文结束。

    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,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: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!

    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,每天早起晨跑,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。

    站在朝阳的微光中。

    林北只是淡淡一笑:

    咱们书归正传。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:“嘿,这小娘们,长的真是嘿……”

    即可施咒。

    咳咳!

    如果。

    一个还没施咒,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,让对方有所防备。

    “叮!”

    林北他变了,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,又英俊的男神,变成舔狗了!

    而能否无声施咒。

    可比哈利要强多了!

    就直接施展了魔咒,直到死,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。

    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,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,扯着嗓子喊的:

    林北不禁微微一怔,在心中的大喊一声:我青回,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?

    在这期间……

    如果还不能理解。

    因为……

    你真这么想……

    “走吧,咱们该跑步了!”

    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,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。

    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。

    说错了,重来。

    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。

    咳咳!

    则挥一挥魔杖。

    每次,林北一看到这位,都会由衷的感叹: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,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

    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,美女什么的,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“谢谢!”

    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,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,不过是日常罢了。

    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,就好像是明着牌,在跟别人玩斗地主。

    救世主哈利。

    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。

    就说一点。

    两个巫师战斗。

    看到这……

    你实在是太天真,太稚嫩了,我罚你,返回第一章,重头重看。

    艾玛·沃特森扮演的赫敏,不愧女神之名,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。

    其实……

    赫敏的魔法天赋。

    除你武器!

    我知道。

    好好复习一下“林北”学!

    艾玛·沃特森!

    要知道……

    也因此。

    说老实话。

    一直到今天,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。

    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。

    每次一看到这位。

    只可惜……

    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!

    而让人感动的是……

    或者说……

    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。

    赫敏!

    众所周知……

    这一点,无论是在原著,还是电影,乃至同人里,都表现的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在系统空间里,教训过舔狗小统,林北顺手,绝对是顺手,从系统空间里,拿出了一瓶恰好,绝对是恰好,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。

    现实中……

    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,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,既不需要念出咒语。

    那我只能说:

    简单解释一下:

    说实话。

    另一个。

    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。

    赫敏点点头,也迈开步子,跟林北一起,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。

    林北跟赫敏认识,也是机缘巧合,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。

    斗地主,玩过吧?

    凯沙,纲手,莫甘娜,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,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。

    一个明牌,一个不明牌。

    “小熊内内?”

    这两者的差距,会有多大?

    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(伏地魔的灵魂碎

    当然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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